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科资〔2022〕59号)相关要求,请目前已入库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意愿继续承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限按要求完善相关备案资料。
一、具体要求
(一)请会计师事务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在纸质件上签字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存档。
(二)请会计师事务所在线汇总填报“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业务备案表”,下载纸质件签字并加盖鲜章扫描上传系统存档。
(三)事务所拟从事科技经费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应同步完成系统个人信息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自行在线维护、更新。
(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书信息”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五)“承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应结合本所实际,明确承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业务工作规范、人员调配、质量控制、违规惩戒等涉及影响审计服务质量的内控管理相关事项。
二、截止时间
补充完善填报时间截止11月20日18时,逾期未完成的事务所将暂停办理审计报告备案。
三、联系人
省信息所经费评价服务中心
简燕琦 028-86628796
任 艳 028-86928798
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22年10月18日